因別人生意比自己的紅火就懷恨在心,將炸葯裝進摩托車裡讓信用貸款同行修理,致同行的妻子被炸死。12月11日,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主犯死刑,緩期2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從犯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1年。
  自2005年起,被告人惠凱歌在泗縣山頭鎮山頭村中心街代理摩托車銷售業務,期間,山頭村村民馬方剛低價售車,影響了惠凱歌的生意。協調無果後,惠凱歌於今年2月5日前後購買一輛摩托車,後改裝時往油箱填充黑火藥和煙花筒。2月24日,惠凱歌找當地人夏計偉將車送往馬方剛處讓其修理。發生爆炸後,馬方剛妻台北港式飲茶子被炸死。另查明,被告人夏計偉還非法持有槍支。
  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,襯衫同時兩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2萬多元。(江淮晨報 姚慶林 通訊員 曹傑 丁軍)標簽:摩托炸彈 炸彈殺人 油箱著火編輯:楊艷紅  (原標題:摩托“炸彈”害人 主犯被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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